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锅炉生产单位许可条件
锅炉生产单位许可条件:B1 锅炉制造单位许可条件,1 基本条件,1.1.1 人员,1.1.1.1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:制造单位应当根据产品制造过程的需要,设置并且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及设计、工艺、材料、焊接、热处理、无损检测、检验与试验、理化检验等系统责任人员。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应当熟悉锅炉制造相关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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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运索道生产单位许可条件
客运索道生产单位许可条件:1 基本条件。1.1 人员,(1)生产单位应当任命技术负责人,全面负责客运索道设计、制造、改造、安装和修理活动中的技术工作;(2)生产单位应当在管理层中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,负责组织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、实施、保持和改进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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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重机械生产单位许可条件
起重机械生产单位许可条件 H1 基本条件 H1.1 人员 (1)生产单位应当任命至少一名技术负责人,全面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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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瓶制造单位和充装单位许可条件
气瓶制造单位和充装单位许可条件 D1 气瓶制造单位许可条件 D1.1 基本条件 气瓶制造单位除应满足本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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压力管道生产单位许可条件
压力管道生产单位许可条件 E1 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许可条件 E1.1 基本条件 (1)配备与压力管道设计许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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压力容器生产单位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条件
压力容器生产单位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条件 C1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许可条件 C1.1 基本条件